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  来源:学籍管理科
  责编: 禤丽敏
  
  发布时间:2023-11-15
  浏览量:2295
  
  各二级学院:
为做好2023-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,根据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北艺教发〔2023〕36号)文件要求,请各二级学院制定相关工作方案,做好学生转专业咨询和对接工作。具体工作及时间节点安排如下:
| 
             序号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事  项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责任部门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截止日期  | 
        
| 
             1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教务处下发转专业制度及本学期转专业通知;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教务处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11月15日  | 
        
| 
             2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二级学院成立转专业督查小组,拟定转专业工作方案,包括接收人数、接收条件、考核方式、咨询电话、投诉电话及邮箱等信息;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二级学院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11月22日  | 
        
| 
             3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教务处对二级学院上报的转专业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后,向全校公布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教务处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11月29日  | 
        
| 
             4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有转专业意向学生到所属学院提出申请,按要求填写表格,提交相关材料;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二级学院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12月13日  | 
        
| 
             5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各学院做好转出、转入学生数据汇总(附件3),并将附件3和转入学生申请材料提报教务处;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二级学院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12月20日  | 
        
| 
             6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汇总转专业名单,将材料提交相关领导审核,发布转专业公示文;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教务处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12月27日  | 
        
| 
             7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将转专业公示结果报相关领导;下文公布转专业结果;更新学信网、教务系统(下一学期开学前);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教务处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放假前  | 
        
| 
             8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1.二级学院将本学院转专业结果通知到学生; 2.更新本学院学生学籍信息;更新考勤表、成绩单信息;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二级学院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下学期 开学前一周  | 
        
| 
             9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做好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事宜。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二级学院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3月15日  | 
        
各二级学院要对想转专业的学生合理引导,加强专业认知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,避免学生盲目转专业;成立转专业督查小组,对本学院转专业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并处理学生投诉意见。
未尽事宜请单独联系,联系人:禤丽敏,联系电话:0779-6801221。
附件:1.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北艺教发〔2023〕36号)
   2. 学院拟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
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11月15日